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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重实效有针对性的对未成年人开展法治教育

发布时间: 2019-11-29

省关工委执行主任兼秘书长王葆光点评:吉林市关工委、关工委法治关爱团、船营区关工委坚持多年开展“爱在心里   路在脚下”主题教育活动,配合法院、检察院、司法局等部门参加“双矫”工作。這次船营区关工委又配合相关部门对27名缓刑在校学生及家长开展面对面的关爱活动,帮助在迷茫彷徨中家长和学生找到自己前进的方向一一“爱在心里   路在脚下”。活动针对性强、效果好!关工委组织动员五老配合司法部门参加“双矫”工作,功在当代利在千秋。

 

注重实效有针对性的对未成年人开展法治教育

 

吉林市关工委法制关爱团,为防患于未然,多年来一直坚持对未成年人进行预防犯罪的教育。对全市的中小学、职技校、厂办校、民营学校进行普法宣传。受到各学校的欢迎并收到了很好的教育效果。

近阶段,为宣传落实十三届全国人大十四次会议修订的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和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》,为了更有针对性的开展法治教育,总结和发现未成年人犯罪背后更深层次的原因,吉林市关工委法治关爱团团长甄建国、秘书长何卓为同志,深入到船营区人民检察院未检办和船营区人民法院少审庭进行调研,深入到吉化第一实验小学、吉林经贸学校、吉林市亚桥中学、三十一中学、船营区实验小学等十余所学校进行了千人问卷,并举办巡回报告会。

报告会根据刚刚修订的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和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》、《刑法》,结合不同层级学校的《学生日常行为规范》,围绕在校园里发生的实际案例,对学生进行深入浅出,生动实际的法治教育。根据校园欺凌的现象,列举了学生因为违反了《学生日常行为规范》,引起同学之间的矛盾,因不规范自己的行为,而触犯了法律,受到法律严惩的案例。

通过以案说法,同学们非常惊讶的说:这不是我们身边经常发生的事情嘛!打仗、骂人引发的案件,后果这么严重,还能被判刑啊?针对学生的疑问,市关工委法治关爱团秘书长,高级检察官何卓为同志,结合《刑法》关于未成年人犯罪,需负刑事责任的年龄规定及罪名进行了详细的讲解。使同学懂得了不遵守《学生日常行为规范》很容易激化矛盾,不理智处理矛盾很可能引发犯罪。并讲解了我国对有犯罪记录的人,在升学时选择学校、毕业后选择职业、当兵、出国等方面的限制。让学生知道触犯法律后果的严重性。使学生自觉规范行为,懂得敬畏法律。 

各学校纷纷表示,引用《学生日常行为规范》,根据《刑法》有关规定,结合实际案例,对学生进行深入浅出、简单明了,生动实际的法治教育,学生们喜欢听,听得懂,印象深。这样的教育注重了实效,起到了非常好的教育效果。